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_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SC[2018]1201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_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SC[2018]1201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_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进行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现欢迎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编号:SC[2018]120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_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

采购用途:物业服务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第1包

合计

*******

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

总计

*******

详细需求见附件。

五、竞价及抽取规则:在网上确认参与的预选供应商中,通过网上竞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服务期限(完成时限):半年+1(一年)+1(一年)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

(二)已进入供应商预选库、具备公告要求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的,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只有经过网上确认参与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竞价或随机抽取环节,否则,不具备竞价或随机抽取的资格。

八、网上确认参与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

九、确定中标人:

(一)竞价及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授权代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指定随机抽取评标室视频监控下,由采购人代表查看确认参与的供应商名单及竞价排序,最低报价的即为中标人,供应商报价最高优惠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20%。如最低报价相同,则在相同报价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信用核查。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信用核查,核查通过后由采购人现场网上确认中标结果。如信用核查发现问题,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经采购办授权后重新组织确定中标人。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现中标人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清理出库,经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开展竞价或抽取工作: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中心依据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编制、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四)如网上确认参与或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提示无法操作,采购中心经履行报告程序后,按采购办的批复意见执行。

(五)如没有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后,按采购办批复意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预选供应商在抽中一个项目后自动轮空一个月,在此期间不能参与服务类实行供应商预选库管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但不影响其他采购方式的服务类项目投标,轮空期满后方可再次参与,一年内成交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十一、询问提起与受理:

入围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赵金旭电话:****-********

十二、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

十三、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

十四、预选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财政部门认定,清除出供应商预选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网上公告:

(一)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二)因围标串标、卖标、转包、分包、挂靠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

(三)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擅自转让、分包、变更、中止采购合同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并经财政部门认定或处罚的;

(五)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已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

(六)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五、履约抽检

(一)采购人应在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验收情况提交省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经财政部门授权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预选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

(三)履约抽检结果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检测机构名称、中标人、中标标的名称、抽检结果及处理建议等。

十六、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八、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333号

联系人: 曹祎飞电话:156*****898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经办人:赵金旭电话:****-********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05-25

附件:

采购人详细需求:

*总要求:

1、物业公司负责提供员工服装、保洁清扫工具、通讯和安保器材。

2、依法为物业员工缴纳保险。

3、总岗位:121人,其中含项目经理2人

第一部分 保洁服务

一、服务面积、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服务面积

学院总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二)岗位设置、职责及要求

*总人数不低于54人。室外保洁年龄在55周岁以下,室内保洁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个别岗位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如下(另有附表一):

1、室内保洁组:16人

组长1人

行政楼2人

教学楼4人

综合楼3人

图书馆3人

战训馆1人

校史馆、警务心理楼、职工之家楼、浴池 2人

岗位职责及要求:负责室内保洁组负责院区内楼宇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公共区域和公共教室。负责学院各种会议接待的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内室内绿植的日常养护。负责学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服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行政楼2人和教学楼一楼服务员不得大于40周岁。

2、公寓保洁组:24人

组长1人(平时在一号公寓工作)

一号公寓3人

二号公寓3人

三号公寓4人

四号公寓3人

六号公寓3人

七号公寓4人

八号公寓3人

岗位职责及要求:负责各公寓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其中一号公寓、三号公寓和七号公寓为民警培训公寓,除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外,负责室内各房间的保洁卫生和床品、备品的更换和送洗,且须按时完成房间备品的更换工作;负责学院交办的临时工作;服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3号公寓服务员年龄不得大于40周岁。

3、室外保洁及绿化组:14人

组长1人

室外保洁及绿化10人

民警公寓室外保洁2人

运动场管理及保洁1人

岗位职责及要求:负责院区内的卫生保洁;负责夏季绿化和冬季的清冰雪工作;负责民警公寓区域内环境卫生、各楼公共区域卫生;服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年龄不得大于55周岁;学院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室内保洁服务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1、教学楼:教学楼公共区域及公共教室的卫生清洁、保洁。

2、综合楼、图书馆、战训馆:公共区域及公共教室的卫生清洁、保洁。

3、行政办公楼公共区域及指定人员的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保洁。

4、一号公寓、二号公寓、三号公寓、四号公寓、六号公寓、七号公寓、八号公寓楼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洁。

5、校史馆、浴池、职工之家楼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6、一号公寓、三号公寓、七号公寓楼房间日常管理、客房接待服务,房间清洁、打扫,床单、被罩、枕巾、拖鞋等备品更换、送洗等服务。

(二)服务标准

1、保洁服务为8小时工作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走廊、门厅等公共区域实行巡回保洁,保持地面光洁、无烟头、纸屑、无沉积痰渍、踢脚线无灰尘,窗明几净,果皮桶无垃圾、无污渍。

3、卫生间、洗漱间:便池、洗漱池无杂物、无沉渍、无异味、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瓷砖墙体洁净,纸篓、垃圾桶倾倒及时,装袋送到指定地点。

4、楼梯踏步、扶手等设施:楼梯踏步平面立面光亮、无死角、无杂物、无污物、无烟头、无沉渍,踢脚线、扶手每日清擦二次,做到无污迹及灰尘。

5、公共区域各类设施:门、窗、暖气、灭火器、开关、插座等公共设施表面无尘灰、无污渍、无粘贴物;门窗定期清洁,玻璃表面无污渍,消火栓各种设备每周擦拭一次,表面无污渍、

6、高空灯具每月擦拭一次,表面无灰尘。

7、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杀工作,做到无卫生死角。

8、公共教室:地面、门、窗光洁、无污渍、杂物、桌椅无灰尘、表面干净。

三、室外保洁及环境设施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1、校园内车行道、步道板、广场、球类场地、体育场及绿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对学院院区广场、行车道路、人行步道板、训练场、体育场、球类场地的日常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对上述区域内的杂草进行清除。

2、清除绿化区域内的荒草、枯枝落叶、砖头、石块垃圾,并及时运出院区。

3、清除院区日常产生的各种垃圾并及时外运,包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及简单的建筑垃圾等。

4、院区内清冰雪工作由物业公司全权负责,清雪范围包括院区内所有道路、广场、训练场、体育场、球类场地、停车场、人行步道板、各单体楼屋面、大门外所辖区域等绿化区域外的院区所有道路和场地。

(二)服务标准

1、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边石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处净、死角旮旯净;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

2、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划分责任管理区,及时进行清理。

3、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校园内建筑以外的地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宣传报栏等保持清洁无杂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排水口无淤泥等垃圾。

4、院区每日产生的各种垃圾须及时清理外运,无垃圾残留和污渍。

5、清冰雪须做到以雪为令、下雪即清扫,即扫即清,清扫到道路和场地的边缘,堆放整齐。将冰雪及时运出院区或甲方指定的区域内。即时运出院区,不留残冰雪。无论大小雪,必须及时打通院区道路、训练场和停车场。

6、整体清雪工作要求做到小雪当日清理完毕,中雪三天清理完毕,大雪以上5天清理完毕。(小雪是指12小时内降雪量小于1毫米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小于2.5毫米的降雪过程;中雪是指12小时内降雪量1~3毫米或24小时内降雪量2.5~5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厘米的降雪过程;大雪是指12小时内降雪量3~6毫米或24小时内降雪量5~10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厘米的降雪过程;暴雪是指12小时内降雪量大于6毫米或24小时内降雪量大于10毫米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的降雪过程)

7、公司需配备大、中型轮式清冰雪车,以满足院区道路通行、停车和训练所需。

四、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院区内所有的树木(包括果树园内的果树)、绿篱、绿地等的绿化、美化、修剪、养护、移栽、补种服务。对于移栽、补种为枯死、断空树木(树径10cm以下)50株以内由乙方实施,50株以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需苗木及花籽、肥料、农药由甲方提供。绿化养护区域为院区内所有绿化区。

1、乔木类:扶正培土、水肥管理、抹芽修剪及剪枝、松土与除草、支架、更换枯死树及补植、移植、病虫害防治、防寒处理。

2、灌木类:修剪及疏枝、清膛除杂、水肥管理,更换枯死树及补植、移植、病虫害防治、防寒处理。

3、草坪类:草坪培育、水肥管理、修剪、更新复壮、补种补播、杂草防除、打孔、病虫害防治。

4、花卉类:种植、栽植、水肥管理、摘心掐尖、疏松土壤、更换枯死植株。

(二)服务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8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0%。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3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率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花草种植区,全年更新一次。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2次(5月下旬,8月下旬),易疯长树木应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徒长枝。

5、绿篱、草坪及景观树木应及时修剪,确保美观。

6、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25厘米,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7、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8、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应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运出院区。

9、每年对园区的树木进行1-2次的生石灰粉刷。

第二部分 房产维修

一、房产维修服务内容

(一)水、电服务内容

学院占地48万平方米,地面建筑23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所有场所室内外涉及水和电的内容(具体见学院实地)。变压器、高低压配电系统设备、室外箱变、单体楼排风、消防控制系统、供排水系统(含过水井、化粪池等)、学院亮化美化工作系统、水控系统、单体楼热风幕、单体楼热水器、战术馆电力、排风系统、水泵、洗衣房设备、食堂电动设备等,都纳入服务之内。

(二)木工服务内容

学院23栋建筑室内外包含的所有门、窗、家具、床、办公桌椅、塑钢窗、门锁、窗帘架、五金件、天棚,各个单体楼密封、防寒等,都纳入本次服务之内。

(三)司炉班服务内容

学院两台四吨蒸汽锅炉以及锅炉附属设施、阀门、管线、压力容器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维修保障,食堂蒸汽、公寓楼生活热水、学院自来水供水系统、自来水的二次加压系统的保障。

二、房产维修服务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变电所岗位不低于7人(设管理人员1人)

1、设变电所管理人员一名,要求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具备高压运行工作资格,能够熟练掌握变电所高低压运行规律,能够对高低压设备进行日常的巡检、维护,能够对出现的一般故障进行处理,确保变电所高低压运行正常。

2、变电所值班人员不低于6人,所有人员具备国家电业局、安监局、特种行业部门出具的职业资格(电工入网证),其中常年保证有三人具备高压入网资格的电工在岗。

(二)维修队岗位不低于5人

1、值班班长1人。要求具备水暖维修专业素质,掌握水、电焊技能,熟悉掌握托管服务区域上、下水、给排水、供暖等系统设施的分布、区划,能够完成日常巡检维修维护工作,能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2、维修工4人。所有人员要熟练掌握水暖维修专业技术技能,能够利用手中工具完成日常水暖维修、维护工作。能够按要求实施巡检、维修、维护。

(三)司炉班定岗4人

1、设司炉工2人。要求具备国家安监、质监部门颁发的专业工作证件,有一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所操作锅炉的结构以及各种辅机和安全附件的操作方法,并能对锅炉及辅机进行日常的调整和保养。熟练掌握学院自来水二次加压系统的运行及管理。

2、设推煤工2人。胜任本职工作岗位,配合能力强,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四)木工定岗不低于2人,能够熟练使用手动、电动木工工具,具备木工专业技能,能够利用手中工具制作、安装简单器材、物件,能够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木工维修工作。

三、房产维修服务工作时间:

(一)变电所实行三班倒工作制,领班员上长白班,值班人员每班两人。

(二)维修队实行分段倒班制,每年4月21日至10月19日,每天在岗3人,每晚留一人值班;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2人。

(三)司炉班全年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2人,司炉工1人,推煤工1人.

(四)木工全年上常白班,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房产维修服务总体要求

(一)保障全院水、电、暖、气、木工维修工作正常运行,水、电维修工、司炉工维修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白天在校常驻至少9人以上(含物业管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得少于7人(含法定节假日)。

(二)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报告。

(三)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学院路灯送电断电时间。

(四)根据水、电、暖、家具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及堪用情况,及时提出维修更换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采用网上平台和电话报修,接到报修或巡查发现问题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维修。

(六)节假日及学生寒、暑假开学前进行全面巡查并维修。

(七)做好自然灾害天气(如台风、暴雨、龙卷风)的预防、检查及维修。

(八)为确保学院所有建筑物楼顶、天沟、雨棚排水管通畅,在雨季来临前,对天沟、雨棚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下水渠道畅通。

(九)冬季来临前,做好各个单体楼的防寒保暖工作,做好家属区各个单元的防寒保暖工作(含天棚口)。

(十)每周对学院院区内所有地沟、电缆沟、电缆井、管线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维修解决,并做好跑冒漏的预防工作。

(十一)学院举办各种大型活动时,必须派水、电、暖、木工等维修工人及管理人员现场保障。

五、工作职责:

(一)变电所人员工作职责

1、每天对变电所高低压变电运行系统进行检查、维护,遇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运行正常。

2、每天接收、上报、处理学院各个部门提出的报修情况,及时请领材料,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当日问题当日解决。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3、每天夜间对学院所有照明设施、亮化设施进行检查,记录损坏情况及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工作时间,次日值班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组织维修、调整,同时根据季节变换和上级要求,随时调整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工作时间。

4、每周对学院各个单体楼设置的变电室、变电柜、配电箱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换、维修破损和不能满负荷工作的线路、开关等,确保运行安全。

5、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院范围的用电大检查,检查学院所有用电系统、设施、设备,排除安全隐患,维修

6、每年根据上级供电部门的要求,按照上级供电部门提供的时间,对变电所高低压变电运行系统、设备进行年检维修,对高压器材进行检测,达到上级相关要求,满足学院正常需求。

7、按照学院及相关用电部门的需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新增用电线路的改造、铺设工作,完成新增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工作。

(二)维修队人员工作职责:

1、每天对学院供水、供热、供气系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跑、冒、漏隐患,对损坏的管线、阀门及时请领材料,进行维修,确保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每天按照各个部门对供水、供热、供气设施设备的报修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请领材料,进行维修,确保各使用部门用水、用热、用气正常。

3、每周对学院所有地沟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地沟内所有管线、阀门运行情况和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地沟内的阀门、管线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地沟内管线、阀门不出现跑冒漏现象,不出现不堪用现象。

4、每月对学院供水、供热、供气系统(含地下)的控制部位进行检查,检查各个系统的总控、分控及各个单体楼的分控制阀门堪用情况,并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5、每半年对学院水箱进行一次消毒(由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实施),并对学院给水系统及二次加压系统进行维护保养,遇有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供水安全、正常。

6、每年供暖期结束后,要组织人员对所有供热管线、阀门、暖器进行检查、维修、更换、保养,对当年度供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确保下一个供暖期开始时无遗留问,供暖正常。

7、掌握学院供水、供热、供气系统的运行情况,掌握各系统管线、阀门的堪用状况,及时提出计划、建议,按批复情况组织维修、更换解决。

8、负责学院及各个使用部门,对供水、供热、供气系统设施、管网的新建、改建和安装工作(大型施工项目除外)。

9、做好屋面所有落水管的畅通管理及清理。

(三)司炉班人员工作职责:

1、每天检查学院锅炉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安全阀及压力容器的使用状况,及时维修、保养,确秩序维护全运行。

2、每天按照房产部门规定及各使用部门需求,全天候提供生活热水、蒸汽保障,确保准时、保质、安全。

3、根据锅炉水质情况,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对锅炉用水进行处理,适时添加各类试剂、除垢材料等,确保锅炉用水安全。

4、及时掌握锅炉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堪用状况,掌握供热、供气管线阀门的堪用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计划、建议,及时维修、更换解决,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5、随时检查学院供水系统和自来水二次加压系统的运行情况,配合维修队做好学院供水的保障工作,确保全院教职工用水稳定、及时、安全。

6、负责学院锅炉房、水箱房、燃煤存放处的安全管理,对锅炉房、水箱房、燃煤存放处实行专人管理,并负责上述部位的卫生清理打扫工作,确保工作环境明亮、干净,确保工作物资管控安全。

7、在房产部门的组织指导下,配合做好学院用水的计量、统计工作,提醒房产部门按时购买学院用水。

(四)木工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学院所有门窗、家具、办公用品的维修工作。

2、负责全院所有五金部件、卫生间隔断、吊顶、玻璃、楼梯扶手等维修工作。

3、按照季节做好学院各个单体楼的防寒保暖工作。

4、负责学院所有有关木工工作的,器材、物品、工具等拆、改、装、新建等零散维修工作。

5、完成房产部门交办的其它木工范畴内的零星维修工作。

六、总体工作人员要求:

(一)变电所工作人员、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按规定审验。

(二)所有岗位人员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班次,一经确定不经房产部门允许不得调、串。

(三)所有一般性报修维修工作,必须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解决,遇有特殊紧急情况,四分钟内必须到场进行控制,然后维修解决。当日报修维修工作必须当日、当班完成,不许过夜。

(四)所有维修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热情、周到、及时,不许出现推诿、顶撞、责问、刁难等现象。

(五)所有工作人员的居住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上墙,内务整齐,环境整洁,摆放规范。

(六)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在岗在位,尽职尽职,服从管理,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闲谈乱窜。

(七)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年龄55岁以下。

第三部分其他服务岗位

一、洗衣房工作人员4人(其中技工1人)。

1、岗位要求:

1)做事认真,有责任心。

2)年龄50周岁以下学历不限,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违法记录。

2、工作时间:

每天8:00-16:30,正常情况下,周末双休,休法定节假日。工作繁忙时,无条件加班,无寒暑假。

二、印刷室用工3人(其中印刷工2人,档案扫描员1人)

1、印刷工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政治可靠。

(2)学历不限,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年龄在55岁以下;

(3)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4)能熟练使用胶装机和切纸机工作;

2、档案扫描员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政治可靠。

(2)学历不限,专业不限;

(3)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4)做事细心、认真、有耐心,手脚麻利。

3、工作时间:

每天8:00-16:30,正常情况下,休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工作繁忙时,无条件加班,无寒暑假。

三、信息化技术员2人

1、人员要求:

(1)全职,男性,40周岁以下,共2人;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政治可靠。

(2)做事认真、细心、负责,能够专心学习技术;

(3)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2、岗位要求:

(1)具有一定弱电知识;

(2)熟练使用网络测线仪、光纤测试笔等专用工具,会利用压线钳和水晶头制作网线;

(3)具有一定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熟练、准确排除计算机硬件故障,独立完成台式机和笔记本各硬件更换工作,能够安装调试应用软件;

(4)了解电话线路,熟练排除各种电话故障;

(5)熟练操作系统安装、优化、网络配置等;

(6)具有一定网络知识,了解交换机使用;

(7)具有一定监控设备知识;

(8)了解多媒体教室音视频线路,熟悉线材接驳方法。

3、工作时间:

每天8:00-17:00,周末休一天,休法定节假日,参加值班值宿,无寒暑假。

四、收发员岗位1名

1、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政治可靠。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做事细心、认真、有责任心。

2、工作时间:

每天8:00-16:30,正常情况下,周末串休,法定节假日串休。

五、库房保管员1名

1、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政治可靠。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做事细心、认真、有责任心。

2、工作时间:

每天8:00-16:30,正常情况下,周末休息,休法定节假日。

第四部分秩序维护服务

一、岗位要求

(一)秩序维护岗位:37人,其中秩序维护经理1 人。

*(二)公司需提供秩序维护人员现实健康情况证明,同时负责为所有秩序维护人员依法缴纳保险,秩序维护年龄58岁以下。

(三)物业公司负责提供秩序维护服装和各岗位的通讯、安保器材。

二、秩序维护服务岗位、工作要求和主要职责

(一)大门秩序维护

1、岗位设置:

秩序维护6人,每班3人,两班倒,24小时值班。

2、工作要求:

(1)58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170cm以上。

(2)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不漏岗。

(3)上班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着装要求统一穿着秩序维护服装,不准与其他服装混穿。

(4)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值班期间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读书、看报、玩手机、看视频、下棋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5)严禁岗前或在岗期间饮酒,不准在岗期间吸烟、睡觉。

(6)秩序维护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了解和学习本岗位业务(如消防常识和工作职责等)。

(7)服从警训中心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警训中心制定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8)完成好警训中心临时交办的工作。

3、主要职责:

(1)维护好大门内外的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院区,严禁人员、车辆在大门外警戒区内逗留,对在大门外泊车、摆摊者,要进行制止、驱离或予以取缔,对寻衅滋事者予以制止。

(3)严格按照警训中心《车辆及人员出入院区管理规定》进行工作,提醒和指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泊车,确保院区交通安全。

(4)严格禁止一切车辆在大门前停放,禁止参训学员违规携带的车辆进入院区。对外来办事的车辆,经被访问人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

(5)夜间10点以后出入院区的车辆需逐一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6)按时关闭和开启警训中心大门(早6点,晚10点),维护好大门伸缩栅栏、挡车器、小门门禁等设备,保证其正常使用。

(7)发现偷盗、打架、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等问题,能处理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指挥中心报告。遇有暴恐事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要利用秩序维护公司和警训中心提供的防护器材进行有效防护。

(二)巡逻秩序维护

1、岗位设置:

巡逻秩序维护4人,每班2人,两班倒,24小时值班。

2、工作要求:

(1)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170cm以上。

(2)上班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着装要求穿着秩序维护服装,不准其他服装混穿。

(3)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不漏岗。

(4)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值班期间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读书、看报、玩手机、看视频、下棋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5)严禁岗前或在岗期间饮酒,不准在岗期间吸烟。巡逻时不准打闹,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到其他地方闲聊或睡觉。

(6)秩序维护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了解和学习本岗位业务(如消防常识和工作职责等)。

(7)服从警训中心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警训中心制定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8)完成好警训中心交办的临时工作。

3、主要职责:

(1)必须按警训中心规定的巡逻路线巡逻,负责警训中心院区内白天和夜间安全,全天24小时定时、定点对警训中心楼宇及四周栅栏进行巡查,检查楼宇外侧门窗是否关闭、栅栏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巡逻人员要保障院区内车辆等财物安全,保障院区种植养殖基地的安全。

(3)巡逻时发现问题可疑人员、安全隐患、火情、偷盗、打架等问题,要及时向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指挥中心报告,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需协助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政务值班人员妥善处理。负责保护案件现场、维护案件现场秩序,配合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处理;遇有暴恐事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要利用秩序维护公司和警训中心提供的防护器材进行有效防护。

(三)楼宇秩序维护

1、岗位设置:

楼宇秩序维护岗位13处26人,其中学生公寓设置女秩序维护14人。

1号学生公寓、2号学生公寓、3号学生公寓、4号学生公寓、6号学生公寓、7号学生公寓、8号学生公寓、教学楼、综合楼、行政办公楼、图书馆、战训馆、2号门每岗2人,每班1人,共计26人,两班倒,24小时值班。

行政楼和教学楼岗位,要求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形象好。

2、工作要求:

(1)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秩序维护身高170cm以上,女秩序维护身高160cm以上。

(2)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做到着装规范、干净整洁,不准混穿。

(3)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不漏岗。

(4)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值班期间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读书、看报、玩手机、看视频、下棋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5)严禁岗前或在岗期间饮酒,不准在岗期间吸烟、睡觉。

(6)秩序维护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了解和学习岗位业务(如消防常识和工作职责等)。

(7)服从警训中心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警训中心制定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8)完成好警训中心交办的临时工作。

3、主要职责:

(1)按时开、关楼门,开门时间为早6点,关闭楼门时间为晚9点30分,定点开、关灯,在关闭楼门后对全楼进行安全检查并清楼,除学员和值班人员外,不准任何外来人员在楼内过夜。

(2)按警训中心规定的巡查线路定点、定时进行巡楼。

(3)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登记,对携带大件物品出入楼宇的人员要进行检查,禁止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进入楼宇。

(4) 熟悉楼宇安全出入口、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电源开关和监控设备的分布,必须会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巡视楼内防火防盗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卫处。

(5)发现问题可疑人员、安全隐患、火情、偷盗、打架等问题,要及时向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指挥中心报告,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需协助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政务值班人员妥善处理。负责保护案件现场、维护案件现场秩序,配合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处理;遇有暴恐事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警训中心保卫处或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要利用秩序维护公司和警训中心提供的防护器材进行有效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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