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淮高新区洪盐路市政设施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苏淮高新区洪盐路市政设施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苏淮高新区洪盐路市政设施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淮高新区洪盐路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苏淮高新区洪盐路北段;

2.2 工程规模:洪盐路南北走向,南起实联长宜,北至盐北大道;

2.3 招标范围:苏淮高新区洪盐路市政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60%(同时扣除甲方代扣代缴项目费用等);验收合格后第十三个月付至审计价的97%;预留竣工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3个月内并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维修金后支付。(注:1、所有税金均缴纳在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2、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工程款发票。)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18,718.77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得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 月25日至2018年6月6 日;

(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186*****811。(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银行手续费5元),网上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实联大道1号地址:淮安清江浦区河南东路八号

邮 编: 223001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顾莉莉

电 话: 138*****929电 话:137*****667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修复 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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