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城中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城中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城中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27 16:1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联系方式:王女士,188*****307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政务中心4楼,联系方式:李老师,****-*******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8*****307 | ||
项目包个数 | 3 |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7. 其他:( / ) 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的本次投标承诺函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3-28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4-03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综合股(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中心4楼)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综合股(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中心4楼)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04-09 13:5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04-09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开标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4-09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开标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一)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第一包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第二包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第三包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7年4月3日17:00时前,及时将磋商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溪县支行;帐号:****************4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 | ||
预算金额(元) | ********00.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J662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该项目属政府公益性工程,因需求资金金额较大,该项目的建成能改善我区城中村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由于国家棚改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时间2018年棚改项目要求,需要完成入户摸底调查、房屋测绘、棚改范围区划界定、风险评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同时还要完成承接主体的政府采购及资金到位后才能开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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