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重招标公告
2009年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重招标公告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就叶县2009年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叶县2009年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项目
(招标编号: HNZHJZHB-2009-035 )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叶县2009年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办金〔2009〕48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地选在叶县,种植品种为杂交油菜,主要分布在常村乡、叶邑镇、夏李乡等三个乡镇,面积 13400 亩。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采购农药 4万 公斤,化肥 40万 公斤。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3、采购范围:一标段——农药 4万 公斤
二标段——化肥 40万 公斤
4、项目实施工期: 30 日历天。
注:以上两个标段均需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资格与采购项目内容相关,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项要求提供项目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誉情况证明。对保护(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保护权(专营权、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联合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与一标段采购的供应商还必须具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有农药登记证;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参与二标段采购的供应商还必须具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有生产销售配方肥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商必须提供化肥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必须提供化肥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09年8月4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路南58号楼(安利楼上,从院内上四楼,河南中建)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化肥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农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经审查后带回,复印件留存。其余资质、资信文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生产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亲自前来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须执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执本人身份证、授权书。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0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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