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施工
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施工
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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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赤城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赤审批建设招核字第【2018】17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赤城县 | ||||||||||||||||||||||||||||||||||||||||
招标内容: | |||||||||||||||||||||||||||||||||||||||||
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赤城县发展改革局以 赤审批建设招核字第【2018】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惠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整合涉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赤城县惠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在3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分别安装监控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约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条件。3.2具有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年成立的企业不出具)。3.3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无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25至2018-05-31,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 月25 日至2018年 5 月 3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工作日);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安全防范技术相关经营范围)(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2017年至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15 10:00 ,地点为 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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