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辽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丰县东辽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由西丰县人民政府以《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辽河防洪工程设计招标的批复》(西政批〔2018〕5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丰县江河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2.1.项目名称:东辽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单位:西丰县江河局 2.3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平岗镇和天德镇。 2.4.工程规模:河道长度18KM(左岸)。 2.5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2.6勘察和设计周期:2018年7月2日至8月31日。 2.7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8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2.9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标准: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有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对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勘测设计投标。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报名和开标时均需出具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每日 8:30至16:30时,在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2室)报名; 4.2报名要求 报名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经人社部门认证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费缴费证明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查到相关信息,可不提供信用报告并视为BBB级); (4)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2013年至2017年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6)法人诚信证明原件(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附件) 4.3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8:30至16:30时,在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2室)报名; 4.5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4.6投标保证金:1万元。 5、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5.1报名及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报名要求: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5.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0时,并于同一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2开标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丰县江河局 地 址:西丰县西丰镇 联系人:刘佳 电 话:138*****07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2室(海韵公寓) 联系人:聂工 2018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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