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新抚区乡(街)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采购项目j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LNYC2018-0521 |
商品品目 | 物资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新抚区乡(街)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武装部委托,对新抚区乡(街)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YC2018-0521)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武装部; 2、项目名称:新抚区乡(街)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3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招标范围:新抚区乡(街)民兵应急排配套战备物资采购项目 6、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应质量验收标准; 8、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日内;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0%支付总货款。 二、投标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经营范围; 2.供应商不得借用资质参与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抚顺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30日报名,报名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30日发出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以非现金形式递交,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四、投标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0:0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开标会。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武装部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 联 系 人:商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商健 联系电话/传真:***-********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
标书价格 | 500元 元 |
开标时间 | 2018-05-31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信息 | 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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