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3天然气锅炉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3天然气锅炉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3天然气锅炉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2.2建设规模:建设1台容量为50t/h(额定压力1.25MPa,额定温度300℃)的燃气蒸汽锅炉及辅助系统和锅炉房土建;(含配套电气系统、水系统、DCS组态、厂内天然气管线系统及厂内热力管网等设计)。 2.3计划周期:总周期:60 日历天。其中:1、初步设计:30日历天;2、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台容量为50t/h(额定压力1.25MPa,额定温度300℃)的燃气蒸汽锅炉及辅助系统和锅炉房土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竣工图和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7工程概算:概算控制在2099万以内。设计招标控制价:45万元 2.8其他说明: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报酬,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竣工图和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现场服务咨询费、后续服务、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热力(热源厂)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 月25 日至2018 年05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 月12 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健敏、陈静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 电 话:****-******** |
标签: 锅炉 天然气 燃机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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