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通道景观绿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通道景观绿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通道景观绿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通道景观绿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备案【2018】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通道景观绿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永明(QH)*******;
3、建设地点:民和县官亭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通道两侧景观绿化,起点为大通道与官亭街道交叉口,终点为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馆前广场,长度约1200米,宽度约50米(吕家沟西侧,含公路)。
5、计划工期:总工期:380日历天
设计周期:15日历天
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
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
—2013)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且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要求如下: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为投标主体单位,投标报名只接受投标主体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个。
3.7本次招标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 年 5 月 26 日至2018年 5月 30 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注: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 月 22 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1*****23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
联系人:卫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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