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公司新建厂区招标公告

印染公司新建厂区招标公告

长兴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已由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批准,项目业主为长兴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长兴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长兴县虹星桥,厂房、办公楼、宿舍三个单位工程组成,建筑面积大约10000平方米。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不扣除法定假日及公休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已经在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4.1 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4.2 长兴县外企业《进长备案登记表》、驻长兴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3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4.5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
4.6 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表格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
4.7如申请人有《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一招标投标管理。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09年8月 5 日至2009年8月 11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8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严德民 电 话: 137*****8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江 菲 电 话: ****-******* 传 真: ****-*******

长兴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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