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市智慧城市项目一期ppp项目(YLZC2018-G6-0575)资格预审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市智慧城市项目一期ppp项目(YLZC2018-G6-0575)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授权主体为玉林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投融资及建设能力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1项目名称:玉林市智慧城市项目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YLZC2018-G6-0575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7">3. 采购需求********5">3.1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总投资45,067.48万元,运营期费用44,367.97万元,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总投资89435.45万元。
3.2.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1个子项目: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智慧政务综合平台、网格化智慧城市管理工程、智慧地下管线与空间综合系统、智慧消防、智慧党建、智慧交通工程、智慧水务、智慧建筑管理工程、智慧节能建筑管理系统;1个配套项目:智慧城市展示体验中心。
3.3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4">3.4 合作期限: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合作期为10年。
********0">3.5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PPP运作模式,具体操作模式如下所示:
(1)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权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项目。
(2)由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其委托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有能力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按时移交的社会资本方。
(3)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项目合同。
(4)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出资在玉林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5)在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其他主管部门的监管推进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6)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绩效运营服务费。该可用性服务费和绩效运营维护费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支出。
3.6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项目公司主要通过为政府方提供智慧城市相关服务获取合理回报。政府在合作期间按合同约定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可用性服务费、绩效运营维护费等)。
********3">3.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玉林市智慧城市项目一期”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1">4.申请人资格要求********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申请人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3 .申请人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
********8">4.申请人投资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5.公司经营范围要求:申请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软件、技术服务
********1">6.申请人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和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无亏损及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融资能力。
********2">7.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在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申请人在最近3年(2015年-2017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也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0">5. 资格预审方法********0">5.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2如果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含),或资格预审阶段出现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的情形导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含)的,由资格预审小组宣布本次资格预审终止,并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若第二次资格预审通过者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可选择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1">6.政府采购政策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无。
********7">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8">7.1********9">凡满足本公告“4、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财务处(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40号新都香格里拉小区10栋101号)获取;
********9">7.2潜在申请人的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授权代理人则须提供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提交1套存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潜在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发放。
7.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发放。
********2">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月 15 日 9 时 30 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5">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2">10.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玉林市玉东城东办公大楼
联系人:谢超强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40号新都香格里拉小区10栋101号
项目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 电话:0775-269796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5月2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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