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的公示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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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1 采购项目名称: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要求:媒体宣传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1.3采购预算价:约100万元人民币

2. 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的相关规定,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狠抓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强力实施洱海保护,抓实脱贫攻坚,打造大理古城国际名片区,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组和专家论证意见

3.1论证专家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了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于2018年5月25日组建了由五位技术专家组成的论证专家组,并对专家组各成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论证专家组成员如下: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备注

1

王正林

大理州文化体育局

高级工程师

/

2

何昌

理大数计学院

教授

/

3

贾英

大理大学

副教授

/

4

杨冠

大理日报社

高级工程师

/

5

李刚

理大经济管理学院

副教授

/

3.2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在荡山州酒店三楼繁星会议室进行;论证会议开始前,论证专家组经讨论一致推荐王正林为专家组组长。论证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填写了论证意见表,出具了综合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2018年5月25日,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组在认真查看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的相关资料经过论证后,结果如下:

(1)根据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媒体宣传项目特点及信息量要求,经五位专家认真论证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中关于:第二条第(十一)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该项目符合此款规定,五位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服务。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中关于:第二条第(十一)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符合以上规定,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大理电视台

(社会统一代码:****************3)

供应商地址:大理市万花路州广电中心

5.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达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回复,同时抄送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显霞

联系电话:138*****92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贸易财政局

单位地址:大理古城玉局路88号

联系电话:****-*******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采购内容

合作方基本要求:宣传媒体为主流媒体,具有良好的权威性、公信力、舆论引导力、影响力;综合实力强、拥有丰富的全媒体宣传资源、具备优良的外宣资源、拥有强大创新创优能力、服务及时快捷。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媒体新闻报道:合作方对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狠抓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强力实施洱海保护,抓实脱贫攻坚,打造大理古城国际名片,弘扬喜洲古镇民族风情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实施进展情况,在大理州主流媒体的时政电视新闻栏目、民生电视新闻及旅游文化电视栏目进行不间断的主题新闻宣传报道,每周发布大理旅游度假区的各方面工作及项目的相关新闻信息,一年内合作方媒体播出总量新闻不少于150条。向中央和省级媒体不定期送播相关新闻,其中,中央电视台不少于2条,云南电视台不少于12条。

(二)正面舆论引导:合作方应利用自身权威性、公信力,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报道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正确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化解不利于处置工作的舆情,从而以正视听。

(三)联合拍摄出品一部微电影:以大理古城和喜洲古镇历史文化为切入点,展现古城古镇时代变迁和生活变化,暂名《喜洲喜事·大理人家》,片长不少于30分钟。

(四)合作方专设一档周播文化旅游节目:重点突出对度假区的宣传(含喜洲古镇-大理古城-茶马古道三大系列等):以电视端和新媒体端联合发布的形式,以主持人体验解读或以小专题片两种形式,分系列深入报道人物、景区景点、民族文化、建筑等内容,每期时长10分钟、一年不低于40期节目。

(五)拍摄一部电视专题汇报片:集中反映大理旅游度假区大理古城、喜洲古镇两大特色小镇一年来的建设开发成果,片长不少于15分钟。

(六)互联网短视频发布:在大理州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大理古城、喜洲古镇古道、古街古巷古院落、风景风光、民俗活动、节庆活动等各系列精品短视频并通过梨视频、腾讯、优酷等网络平台扩大影响力,一年不少于40条,3分钟左右。

(七)建立微型影像档案库:所拍摄史料按文字、图片、影像三大类为每个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照片视频光碟及文字等,动态记录古城古镇古道建设变迁进程,并在合同期满后将整理后的全部资料交回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存档保管。

(八)服务及时、快捷:合作方应能保证在大理旅游度假区需要时一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采访、报道,确保新闻的及时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媒体 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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