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场地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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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场地修缮工程[JG2018-246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州佳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中立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5广东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广州市瑞华永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广东濠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广东金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9广东建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0广东华鑫建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1泰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2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3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4广东汉威城建有限公司通过
15广州市林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6广州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7广州华鼎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8广东瑞丰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9广东君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0广东隆建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1广东正大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2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3雄天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4广州勤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5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通过
26广东东方高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资审业绩(业绩取自企业库的电子标):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业绩编号业绩名称
1广东汉威城建有限公司YJ201527广州市亿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YJ*******广州市亿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餐厅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3广州华鼎建设有限公司YJ********紫薇苑3#、4#楼公共部分建筑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YJ********住宅楼27幢(自编5-27幢)室内部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5广东隆建工程有限公司JWYJ********广州天河人才港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6*******);">YJ********商务大厦装修工程(自编A座)施工专业承包
7广东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J********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天面防水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8YJ********从化市地方税务局街口税务分局办税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9广州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ac0);">JWYJ********番禺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即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
10广东华鑫建建设有限公司JWYJ*******二期(3#楼)厂房装饰装修专业工程
11*******ea609);">YJ********雅迪香料(广州)有限公司三期工程
12YJ*******广州市昌岗中路小学综合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13广东建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J********中山大学南校区管理学院善衡堂、善思堂外墙翻新工程
14雄天建设有限公司
15广东瑞丰建设有限公司
16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JWYJ********英之皇商业文化中心3-5#楼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17JWYJ********英之皇商业文化中心6-10#商业裙楼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18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YJ********扩建厂房、扩建宿舍装修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19YJ********写字楼(自编B栋)四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0YJ*******办公、科研设计楼工程2幢—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21广东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J*******广州酒家环市东世贸店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2广东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广东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24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
25广州勤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广州市林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7广州市瑞华永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J*******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住院楼九楼病房改造工程
28广东君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广东濠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广东正大建设有限公司
31广东金锐建设有限公司
32广东东方高科工程有限公司JWYJ********住宅楼(1-13栋)公共区域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
33JWYJ20176667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车站设备安装工程Ⅳ标段】工程
34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JWYJ20181582商业、办公楼工程(自编名誉瀛天地4号)装修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35JWYJ20181576商业楼及配套工程(自编名誉瀛天地1号楼、2号楼、3号楼、地下室、开关房)装修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36泰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JWYJ20172285城市阳光花园第5至10号楼及售楼部装饰专业分包工程
37JWYJ20174095城市阳光花园第1至4号楼及地下室专业分包工程
38广州佳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93619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576323
联系地址:荔湾区信义路21号

附件:1.资格审查报告 上网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场地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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