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HW216LED主动发光道路标志及市区道路标志牌改造供货与安装以及CZHW220智能充电站管理系统监理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CZHW216LED主动发光道路标志及市区道路标志牌改造供货与安装以及CZHW220智能充电站管理系统监理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CZHW216LED主动发光道路标志及市区道路标志牌改造供货与安装以及CZHW220智能充电站管理系统监理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长治市城市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对CZHW216LED主动发光道路标志及市区道路标志牌改造供货与安装以及CZHW220智能充电站管理系统监理服务项目二次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CZHW216LED主动发光道路标志及市区道路标志牌改造供货与安装以及CZHW220智能充电站管理系统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长财采办备案(2018-351)号-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 | 计量单位/服务年限 | 数量 | 备注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以及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 | 1年 | 1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预算:156300元
五、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7.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8.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7、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
8、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近期的完税证明;
10、报价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1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12、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注: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询价文件销售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日下午15:00
地点: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会议室(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长治市城市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760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及传真:****-******* 184*****667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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