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车辆 | ¥250,000.00 | 1 |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5月25日 至 2018年6月1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直接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6月1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6月1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6月1日 10:00
询价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邹永军
采购人电话:********511
采购人地址: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2号行政中心西院二楼
代理机构:重庆市忠县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 ********
代理机构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附1号
十二、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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