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鄱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础配套设施及设备综合建设(内部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受鄱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刑事科学技术室基础配套设施及设备综合建设(内部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SRZMZFCG-2018-01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刑事科学技术室基础配套设施及设备综合建设(内部装修)项目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36元
注:(该项目最终报价金额包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金、软件维护、硬件保修服务和其他相关费用,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如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进行证明(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7)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
标书下载时间:2018年6月1日23点59分之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电子版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下午14:30 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月20日下午14:30前递交给代理机构。
(七)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 181 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注:如响应方在规定的质疑时间以后提出质疑的,就表示已放弃了质疑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汪主任
135*****573地址:鄱阳县公安局
采购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鄱阳县城北工业园区E1-7(远洋渔业旁)
邮 编:333100
电 话: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