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管理中心灯光、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投资建设管理中心灯光、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灯光、音响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对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灯光、音响设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灯光、音响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09-04-0162-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09-04-0162-Z01 ******* 0 0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09 年 0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9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9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9 年 08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9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09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第一包:灯光部分
第二包:音响部分

十九、交货地点
第一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二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第一包: 分期付款
设备进场后付50%合同款,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30 %合同款, 2009年年底付15%,留5%质保金,质保期后返还
第二包: 分期付款
设备进场后付50%合同款,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30 %合同款, 2009年年底付15%,留5%质保金,质保期后返还

二十一、交货期
第一包:30天
第二包:30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第一包:具备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的专业灯光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第二包:具备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的专业音响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第一包:合格
第二包: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
第一包:提供技术培训,质保期两年,保修期免费维修
第二包:提供技术培训,质保期两年,保修期免费维修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
第一包:15000 元
第二包:4000 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第一包:综合评分法
第二包: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李志君 电话:********
范遵亮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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