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5日

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万元

二、项目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8】133号

2.采购代理编号:HNJX2018-GP-029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技术及服务

服务

C0801

法律服务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专项服务包括: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该事项资料,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2、根据采购人决策需要,为采购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甲方就该事项组织的协调、谈判等工作;

3、在特定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为甲方提供应诉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协调;

4、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因该事项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林邑律师事务所

2.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天一华府A栋2单元1806房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18年5月24日

论证地点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论证意见

鉴于应诉逸景营地行政诉讼项目的紧迫性、复杂性和敏感性,为尽快更好的开展应诉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湖南林邑律师事务所在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因此,选择该所作为该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既能够使该项目的法律服务应诉工作与前期的工作有效衔接,确保项目应诉工作顺利开展。故聘请湖南林邑律师事务所为资兴市人民政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蒋战武

福城公证处

律师

李良智

浩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

雷有幸

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律师、评估师


六、公示期限: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50*****221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莎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资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0735—*******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法律服务 办公室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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