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250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盘锦菲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盘锦菲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投资为2000万,建设年产250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等配套设施。

二、运营期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环己烷、甲苯等废气,氯化氢废气采用石墨降膜吸收塔(二级水吸收 一级碱液吸收)吸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己烷、甲苯废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碱液吸收塔产生的吸收废水、碱洗工序产生的碱洗废水、真空系统产生的真空泵废水、反应釜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碱液吸收废水和碱洗废水用酸中和处理后与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现有污水收集池,经检测水质满足孵化基地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由罐车运至孵化基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进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风机进出口装消音器,泵类加隔音罩,设备基础设置衬垫、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位于工业区,距离居民较远,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报告书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在建设过程和营运过程中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各项环保措施到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公众可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书信或面谈等方式索要环评报告,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菲洛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经理;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电话:180*****331

环评单位: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69甲;

电话:***-********-****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原料药 医药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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