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电梯招标公告
医院医用电梯招标公告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用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用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BG*******。
2.招标项目: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用电梯。
3.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医用电梯(1600KG、1.0米/秒、六层六站、提升高度17.1M)一台。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医用电梯应有制造许可;投标人应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5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17日起至2009年8月6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综合科) 。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标书售出一概不退换。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中心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标书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采购中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不予确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人最迟应在开标截止时间10分钟之前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时需提供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须持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综合科保证金确认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已提供的确认事宜,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规定时间办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7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8月7日 9:00(北京时间),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7号,邮编:350000
联系人:林军,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邮编: 350003
项目联系人: 肖永华 陈旭
联系电话:****-********(肖)/********(陈)
传真:0591-********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阮洁敏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号: ****************15
保证金确认:黄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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