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装备采购项目(第四包:通讯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装备采购项目(第四包:通讯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装备采购项目(第四包:通讯设备)(二次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
资金来源:自筹;
投资金额:约34.00万元;
编号:xjxzzb-2018-013-004;
招标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装备采购项目装备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其中:第四包:通讯设备包括:卫星电话2部、北斗定位导航前端手持机8部、北斗定位导航前端指挥机1套、车载式卫星定位仪4套;
交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资信和信誉;
3)投标人可以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段投标,但不保证兼报兼得。
报名时间:2018 年 05 月 25 日- 2018 年 05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至13:00 ,下午16:00至18: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11楼1101室;
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须写明所投项目包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许可(卫星电话、北斗定位导航前端手持机、北斗定位导航前端指挥机、车载式卫星定位仪),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报名。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
注:如三证合一单位,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 年 05 月 25 日- 2018 年 05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至13:00 ,下午16:00至18: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11楼1101室;
招标人声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证明。
3、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岳、李 平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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