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度假区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省铁岭度假区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高端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3、政府出资代表:铁岭市清河区民政局
4、项目所属领域类型:医养结合
5、建设地点:铁岭市清河区北侧,北临大清河风景区北岸
6、项目入库情况:该项目已通过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管理处入库备案。
7、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包括养老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居家式养老住宅10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医院1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及医疗床位约2000张。
8、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为56000万元,由20%的资本金及80%的融资资金组成。其中资本金11200万元,融资资金约44800万元,融资代理机构将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融资合作方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9、项目实施周期:3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
10、项目产出说明:
本项目的实施是具体落实践行中央政策方针,从供给侧解决老龄社会核心问题。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与中医院形成战略合作,有效发挥中医在老年养生保健、慢病调理、康复护理等刚性需求。挖掘与传承中医药优势资源,结合西医核心技术,有机融合清河区生态优势,发展养生养老、医疗健康旅游等高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中医药为核心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采用PPP模式,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养老服务项目,探索和实践新政策下养老发展新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在清河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下,由清河区民政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投资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授予项目公司PPP经营权。通过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可以实现以下产出项:
(1)对行业核心指标的产出说明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包括养老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居家式养老住宅10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医院1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及医疗床位约2000张。
(2)对就业方面的产出说明
本项目将直接创造总计约140个就业岗位。
(3)对老龄产业发展方面的产出说明
本项目以精、细、全的设计开发理念,建设真正适合老年人居住使用的住宅、配套服务设施和运营模式,以满足养老市场需求。每套老年住宅均提供标准的入住设施及高品质贴身式的星级服务。
(4)对社会影响力方面的产出说明
项目的实施,顺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符合各级政府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年服务业的发展,并逐渐向附近省市和地区辐射影响力。
11、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
铁岭市清河区,位于辽宁省北部,铁岭市东部,中心位置位于北纬42°32′39.53″,东经124°09′11.04″;总面积423平方千米。全区辖2个街道、2个镇、1个民族乡,共居住着满族、汉族、朝鲜族、锡伯族、回族、蒙族等十几个民族,其中满族占人口总数的51%。
2017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6.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53.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8亿元,年均分别增长9.5%、17.5%、14.8%、12.6%。实现全部财政收入12.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4.1%、19.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136元、12625元,年均分别增长9.9%、11.1%。
12、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1)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为了加快老年服务机构的建设,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
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2014年1月,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重要力量。这充分反映了辽宁省政府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无疑将更加积极的推动辽宁省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2012年2月,铁岭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着重提出,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推进居家养老。结合城乡社区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采取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市场、社区和家庭之间搭建起功能互动的养老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使居家老年人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服务。
至2015年,各县(市)区要按区域人口规模(10000人以上),依托社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具备配餐送餐、保洁清扫、医疗陪护、日间照料、紧急救助等服务功能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站,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80个,实现居家养老服务1200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4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用房可与社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相结合,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借用、新建和改建等多种方式解决。至2020年,在全市城市社区普遍推广社区养老服务模式。30%以上的农村依托农村中心敬老院、村级老年活动室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继续推广居家养老“电子保姆”一键通工作,力争覆盖率达90%以上。
(2)铁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所取得成就及存在问题
1)取得成就
近年来,铁岭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充分挖掘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养老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资金保证,形成了多形式、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2)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机制不完善。社会有关方面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未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没有充分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现,没有将养老服务工作提到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加以重视。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滞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总量仍显不足,并且设施落后,服务内容单一。全市大部分的福利院、敬老院基本上还是传统集体经济时代救助式的供养和运行模式。
(3)项目由来
改革开放以来铁岭市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铁岭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7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9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0625元和11655元。与铁岭市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巨大的成绩相比,全市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已明显滞后,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尤甚,造成当地很多老人得不到良好的、专业的养老服务。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及家庭对社会化、专业化需求的增加是必然趋势。同时,为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提供的紧急呼叫系统、社会老人综合服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供需矛盾将会愈来愈烈,难以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所带来的严峻挑战。《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因此,“十三五”期间,铁岭市清河区在养老设施方面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仅依靠有限的财政投入明显无法满足养老设施的巨大资金投入。因此,需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改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
铁岭市清河区高端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将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园景设施与各种建筑相互呼应,相互衫托,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融合。漫步在社区中,流水、游鱼、花香、鸟语、绿树、长亭无不让人有一种世外陶园的感受。养老中心不但可为大多数普通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更能吸引高端消费群体在此居住、休闲、养老并安享晚年美好生活。
综上所述,养老中心项目的实施既是应对铁岭市步入老龄化社会所面临的养老床位不足现状,适应养老需求不断增加的社会需要;又是对铁岭市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有益补充,满足老年人对看护、病后护理和康复训练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该项目就是在以上背景下提出的。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概述1、已经进行的前期工作合规性
1)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落实情况
目前,清河区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按PPP模式进行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均表示同意,相关职能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批复意见:
项目批复情况(核准或备案):项目可研报告已获批复,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可研批复,文号为铁清发改发【2017】16号。
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情况:项目建设已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铁岭市清河区城乡规划局出具了规划意见,铁清规【2017】3号。
项目用地情况: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出具了项目情况说明,已将本项目划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设已取得铁岭市清河区环境保护局的预审意见(铁清环预审【2017】001号)。
2)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在成立本项目专职实施机构的同时,积极开展项目监督工作及监督机制建设,开展项目前期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已通过财政局的审查通过、备案。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所鼓励开展PPP模式的重点行业范围内。且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涉及工程开工前前期工作合规开展。
综上,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在实施规范、准备充分、行业符合、监督有力等方面与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符合,已通过申报条件。
2、其他建设条件
一是项目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发展较快,施工条件较好。二是项目所在地没有特殊地质,容易施工。三是工程占地已落实,场址已完成整理,可以随时进场施工。
物有所值评价结论(通过)根据《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财金〔2015〕167号),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月1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了物有所值评价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通过相关专家的综合评估,结合物有所值定性评估评分表打分,本项目最终评分为88.83分,评分结果大于60分,通过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经计算本项目PSC值为18951万元,PPP值为865万元,项目VFM=PSC-PPP=18951-865=18086万元>0,项目通过物有所值定量评价。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通过)根据《铁岭市清河区高端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本项目支出责任平均占比清河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约为0.05%,2018年(合作期第1年)占比最高,为0.33%。结合本项目为清河区开展的第一个PPP项目,说明清河区本级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处于清河区本级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之内,本项目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项目运作方式概述1、合作期限根据本项目的投资额度和运营,综合考虑社会资本收回投资,本项目合作期设定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资产权属项目资产建成后权属归项目公司所有,待社会资本回购政府方全部股权后,资产权属归社会资本方所有。
3、运作方式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具体实施方式为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法人主体实施铁岭市清河区高端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清河区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铁岭市清河区高端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授权合作期为20年,在本项目合作期内,通过PPP模式,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参与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融资、运营、维护、更新的管理,达到生命周期的整合,合作期结束后项目资产和设施归属社会资本方所有。
项目运作方式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运作方式 | 合作年限 |
1 | 医院 | BOO | 20年 |
2 | 养老 | BOO | 20年 |
本PPP项目公司现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理机构,面向社会寻找融资合作方,要求如下: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截止2018年5月1日,拥有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同时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3、最近连续三年(2016~2018年,若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市级及以上房屋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市场进入资格。
5、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忱(代理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150*****705
标签: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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