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城市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ZS2018-008)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樟树市城市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ZS2018-008)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城市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弘和-ZS2018-008)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樟树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依据2018-号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樟树市城市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弘和-ZS2018-008



项目实施: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原有3848盏高压纳灯光源进行一对一替换为LED光源并加装单灯控制系统,总投资为1440万元。合同期为8年。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樟树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樟树沿江路铁路桥旁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7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四号楼对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7*****355



电子函件:*******@qq.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编号



备注



樟树市城市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



合同期为八年



1批



弘和-ZS2018-008



1440万



详细清单樟树道路照明灯具改造明细表


序号



道路名称



布灯方式



灯杆数量



灯具数量



原有功率(W)



设计功率(W)



1



四特大道



双侧



302



604



650



200+150



2



葛玄路



双侧



94



94



250



120



3



药都南大道



双侧



165



330



650



200+150



4



药都北大道



双侧



119



238



650



200+150



5



共和东路



双侧



128



185



500



200+150



6



共和西路



双侧



130



130



150



120



7



沿江路



单侧



111



111



250



120



8



药都路



单侧



101



195



500



120+120



9



府桥路



双侧



66



66



250



120



10



恒下路



单侧



31



31



250



120



11



楼门前



单侧



32



32



500



120+120



12



马洲上



双侧



12



12



250



120



13



镇东路



双侧



10



10



250



120



14



鹿渚路



双侧



13



13



250



120



15



福全路



单侧



10



10



250



120



16



吴城路



双侧



56



112



650



150 +120



17



樟树大桥



双侧



93



186



1300



200+200



18



杏佛路南段



单侧



34



68



500



120+120



19



新街



双侧



9



9



250



120



20



盐化大道



单侧



139



278



500



120+120



21



新民路



双侧



27



27



250



120



22



金都路



双侧



88



147



500



120+120



23



春光路



双侧



17



17



250



120



24



药市路



单侧



84



84



250



120



25



鹿江南路



单侧



8



8



250



120



26



永金路



双侧



14



14



250



120



27



药都大道、杏佛路



双侧



17



34



1050



200+150



28



锦绣商业街



双侧



17



71



500



120+120



29



仁和路(投光灯)



双侧



77



308



1000



150*4



30



投光灯





38



36



400



200



31



投光灯







36



250



200



32



小街小巷



单侧





352



250



90



33



小计







3848







合计





3848套







单灯控制器





3848套







更换电缆





18600米



规格



5*35合金铝带楷



更换电缆





1000米



规格



3*16合金铝带楷



注:本项目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1) □: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2) ?: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提供安全方面的许可证;



(五)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九)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2、两个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为法人单位,且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体方为具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告的名单为准),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方必需负连带责任,同时联合体应明确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所投的产品(具体品目:)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6、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5月24日(同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5月31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14: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向樟树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288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




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




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合同能源管理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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