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文化站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乡文化站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乾安县城乡文化站用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JLBW2018-0524(TJ)
1、招标条件:
乾安县城乡文化站用房改造工程已由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乾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乾安县城乡文化站用房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城乡文化站用房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8日,70日历日;
2.4工程地点:乾安县各乡镇;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采购预算额(最高投标限价)为:¥210.7861万元。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第4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3:3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乾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曹心恒
联系电话:186*****5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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