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实践工作室提升建设招标公告

创意实践工作室提升建设招标公告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工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业建设—艺术与传媒学院创意实践工作室提升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专业建设—艺术与传媒学院创意实践工作室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805-HXTC-IG1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江、刘京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和33号

联系方式:***-******** 杨小龙、华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江、刘京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设备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项目预算(万元)

1
107.921
车床
X/Y/Z轴运动定位精度 0.010/0.010/0.008mm/5角分
1

199.1217

数控铣床
1


精雕机
1


实体交互设计开发
4


刀柄
7


刀具
1批


车铣耗材
2


铣床精密筒夹套装
2


系统集成
1


印刷网版耗材
50


印刷网版耗材
20


印刷版面耗材
2


模型耗材
1


2
91.2007
头戴式眼动仪
眼动采样率≥100FPS
1


VR头显
1


体感交互与展示系统
1


全息AR眼镜
2


3D手势控制器
2


AR使用教学文本及视频
1


MR头显
1


MR跟踪器
1


照相式三维扫描仪
1


3D快速成型机
1


体感器PC开发套装
6


Projection Mapping投影解决方案及使用教学
1


机械手臂
1


传感器套件
10


游戏引擎
2


自动化引擎插件
2


VR科普类互动作品
9


服装数码打印机耗材
5


绘图仪耗材
3


打印材料
20


打印材料
20


快速成型耗材
50


MR场地改造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6.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6.8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12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西校区综合楼三层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靠近航天桥的校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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