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09】41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新塘镇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尾水管道管径为DN1800,长50m;DN1400,长8.790km,全长8.84km,起点为永和污水处理厂,途经广深铁路、石新公路(塘美段)、环城路、107国道后,排入温涌支流。尾水管道穿越107国道和广深高速路入口处采用顶管施工。管道遇现状排水管道时,局部下沉,以免对市政管线形成屏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沿线敷设8.84km的尾水管道(具体详见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预计发包价为:5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8月1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8月13日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产生正式投标人,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时,经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号市建设局内)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依时参加工程报名及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能承接的单项给排水管道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认定时间及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四、五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13日前 1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4、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5、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不少于3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开标人。否则本次招标无效,并依法重新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三 份, 一 份正本 二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预审工作在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由业主依法组建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作假或受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在网上公示,两年内禁止参与增城市各级财政资金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作出处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10937.doc">公告及其资格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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