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服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服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爱辉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服务

询价公告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黑河市爱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爱辉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爱辉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服务
2、采购方式、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

2.1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2项目编号:AJC[2018]027号

2.3采购内容、采购需求:

(一)工作目标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爱辉区各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普查边界

爱辉区辖区(按市环保局划分扣除合作区负责的城区范围)

普查对象

爱辉区负责的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范围、内容及技术路线详见《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8]8号)及《黑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黑市改办发【2018】19号)。

时间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建库,2018年8月底前完成核定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面入户调查,2019年1月底前完成省市逐级审核、汇总和上报,建立普查数据库和污染源档案,2019年3月底前完成工作报告及技术报告等,2019年8月底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普查成果验收工作。以上时间为初步预估时间,实际工作需按照上级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报送任务。

工作内容

编制爱辉区普查工作相关方案及汇编、实施普查和成果移交,具体为:

编制爱辉区普查工作相关方案简报及汇编

编制爱辉区普查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总体规范、总体方案、专项方案、管理办法、技术方案和路线、工作宣传方案、监测方案等相关方案)。

编辑《普查简报》、普查文件汇编、编辑普查资料汇编及相关会议和上报材料。

实施普查

开展各类污染源的清查和普查、物料核算、数据汇总和审核,编写各污染源技术报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各阶段工作总结,工作总体评估报告。

招聘管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负责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抽样调查等入户调查工作。

利用抽检、自检、互检等方式开展普查内部质量控制方案的编制和整体实施,形成过程控制报告。

完成数据采集、审核、检查、汇总等数据处理工作。

建立普查数据库、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等

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成果移交

整理普查档案,包括各类污染源档案及普查工作档案的各种载体形式,移交爱辉区环保局保管。

移交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等普查成果.

后续保障服务工作

普查服务经国家验收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两年的后续保障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普查工作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验收标准

普查成果需通过市局、省厅和国家验收

其他要求

1、数据资料信息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采购方,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随意使用、保存和提供给他方,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所有原数据、资料等需要销毁。

2、根据国污普【2017】11号《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黑河市爱辉区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同时承担本项目服务,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也不得同时承担黑河市爱辉区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

3、中标供应商需在一小时内响应采购单位的普查工作要求。

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人员、设备,根据采购单位相关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0,000.00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5服务期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建库,2018年8月底前完成核定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面入户调查,2019年1月底前完成省市逐级审核、汇总和上报,建立普查数据库和污染源档案,2019年3月底前完成工作报告及技术报告等,2019年8月底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普查成果验收工作。以上时间为初步预估时间,实际工作需按照上级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报送任务。

2.6服务地点:爱辉区辖区(按市环保局划分扣除合作区负责的城区范围)

3、拟参加询价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3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4询价供应商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3.4.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四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4.2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4.3项目负责人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3.4.4 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1份及合同的最终项目检测报告,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2015-2017年)。

3.4.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3.4.7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3.4.8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响应文件规定格式);

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不予受理。

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70号)购买询价通知书和报名。

(2)领取询价通知书和报名时,必须提供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打印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项目负责人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本项目同类的合同1份及合同的最终项目检测报告、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2015-2017年),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一套。

(3)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拟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须在2018年6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黑河市爱辉区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黑龙江省黑河市迎恩路108号)。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询价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元)。以参加询价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请在2018 年6月1日16时00分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否则报价无效。

户 名: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营业部

账 号:2300 1736 9510 5050 1994

汇款用途:爱辉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服务的询价保证金


7、质疑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质疑文件标准格式》 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人:黑河市爱辉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迎恩路10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项 目 负 责 人:王女士

电 话:****-*******



2018 年5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第三方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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