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2018年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2018年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18年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公开比选项目(项目五)第三次”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协同采购,后续项目实施由长春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所有合作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说明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18年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公开比选项目(项目五)第三次;
1.2代理机构编号:SCBX********-3;
1.3项目编号:JLYD********663;
1.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有效提升自有营业厅终端销量,现对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合作伙伴,引入的合作伙伴要求为在当地(县市范围内)实力排名前列移动签约代理商。(签约代理商定义:与移动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至应答截止时间仍处于有效);成为签约代理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6:成为签约代理商全流程;需求明细合作伙伴年度、月度4G 终端销量及租金要求详见附件1:需求明细;
1.5工作包划分:本项目划分9个工作包,本次采购仅对原项目中的工作包5、工作包7采购内容进行采购,本项目限中不限投,同一供应商只能中选同一项目内的一个工作包;
1.6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5 | 营业厅租赁 | 项 | 1.00 |
包7 | 营业厅租赁 | 项 | 1.00 |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应答人营业范围包含终端销售、代理等资质;
2.3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2.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7时00分至2018年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3.2购买比选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比选文件每工作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3.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5日9时3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苏州北街323号南楼21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及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出售采购文件联系人:李玲慧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杨晰文
联系电话:159*****880,****-********
邮箱:shtxzb_jl_yd@163.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7.1比选文件购买方式补充说明:
比选文件购买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比选代理机构购买;外地应答企业无法到现场购买的,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比选文件,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五、联系方式”,比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注意事项:通过汇款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汇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代理机构编号和工作包/段号(如有),同时需要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7.2异议和投诉处理流程: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关于异议和投诉处置流程,应答人详见比选文件《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说明及要求,须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要求及流程进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前述三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
公告附件
附件1:需求明细
附件6:成为签约代理商全流程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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