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选择承接主体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选择承接主体服务招标公告


分包编号:黔南公易采(2018)0303号-1

都匀市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服务承接主体采购(二次)采购公示

1、项目名称:都匀市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服务承接主体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GZJCCG[2018]-172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都匀市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服务承接主体采购(二次),涉及棚户区改造居民358户,棚户区改造面积96339.7平方米,采用货币化安置。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元):********0.00元

4、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都匀市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服务承接主体采购(二次)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都匀市2018年绿茵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服务承接主体采购(二次),为公众提供服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 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由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涉及到城市棚户区安置服务,需要购买的服务标的资金量巨大,且须统一提供长期的后续服务,为保证政府采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必须采用本地(都匀市)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的市场化企业,因此本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市范围内的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满足相关要求,符合政府采购的承接主体条件。所以拟向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此项目。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五楼)

7、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
体论证意见):
(1)本项目属于民生项目,改造户数较多,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涉及资金较大,涉及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须为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并能配合地方政府工作,且本项目涉及的资金量巨大,购买对象分散且须统一提供长期的后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本项目特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鉴于本项目本地化服务要求较高,建议选取信誉良好、经验丰富能保证资金到位的本地化企业实施本项目。

8、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刘义祥,工作单位:贵州省专家库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吴海红 ,工作单位:贵州省专家库 ,职称:经济师 姓名:秦少江 ,工作单位:贵州省专家库 ,职称:高级工程师

9、公示期限: 2018-05-21 至 2018-05-27

10、采购人名称: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

联系人:黄山水

联系电话:139*****336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都匀市马鞍山安置房11栋11楼

项目联系人:吴继祥

联系电话:153*****932

12、ppp项目:否

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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