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统控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统控设备招标公告
秭归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统控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GCG-2009-44
根据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要求,采购中心受秭归县秭归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拟就防空警报统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1.项目内容
采购一套防空警报统控设备,包括防空警报中央站、电动警报控制器和管理计算机一台。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为专业警报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万元或以上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具有防空警报器的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警报器。 投标人销售的防空警报统控设备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鉴定证书或资质证书。
B 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 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09年8月8日起至2009年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6:00分,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318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提供复印资料1份)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缴纳
5.1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代采购人收取,谈判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一并交纳。
5.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谈判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19日下午4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6.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3采购中心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8月19日下午3:00时---4:00时。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09年8月19日下午4:00时
7.2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宜昌市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09年8月8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郭卫红 联 系 人:王大斌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话:0717—2886190 传 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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