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工程高压管线(门站-7#东部调压站)安装工程(施工)(重发)招标公告

天然气利用工程高压管线(门站-7#东部调压站)安装工程(施工)(重发)招标公告

(重发)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高压管线(门站-7#东部调压站)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高压管线(门站-7#东部调压站)安装工程己由 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 甬计投[2003]4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管道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高压管线(门站-7#东部调压站)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建设规模:管道总长约14075米。
2.2本工程造价约1350万元 (主材甲供)。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内。
2.4招标范围:高压管线(门站-7#东部调压站)安装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工程类别:市政燃气工程一类,中值取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压力管道GA1级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7日至2009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图纸。【原报名单位仍然有效,不需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2日9时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电子告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徐晓东、楼波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路166号同方杰座2号801
邮编:315010
联系人:梁宏涛、应义明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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