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2018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施工
清河门区2018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施工
清河门区2018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2018.FXJY.ZB.06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门区2018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清河门区2018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发[2018]9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局以关于《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设计的批复(阜清交发[2018]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清河门区2018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5条路线12.6公里,原有道路为砂石路,拟建道路路面为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米,路面宽度3.5米;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29日——2018年10月31日,工期124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条件: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7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街8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8)、9)、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9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70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户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 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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