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由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2月13日第三期)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天虹电子城北侧。
2.2合同估算价:105.3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及配套的给排水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8年7月15日至2018年10月15日,计划工期93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质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308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邢女士、张女士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1万元递交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证金交到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缴纳前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
投标保证金的交付须在开标前三天(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10:30)完成。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郭宇
电话:
138*****244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丰裕大厦12楼
联系人:马工
电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
********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