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金塔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28日18:15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21日15: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8年06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860 | ||
采购单位 |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塔镇解放路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1-1号楼2-4-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0503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df |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已由金塔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项目名称: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JTCB(2018)122号
三、项目授权主体:金塔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瞭望塔及附属工程、湿地恢复项目(金塔湖)、白水沙系防沙治沙工程(金沙嘉年华建设工程)、梦幻胡杨工程、防火道路工程、沙漠胡杨林文化建设项目、珍贵树木保护工程、防火步行道工程、绿化恢复工程、讨赖河沙漠胡杨林段河道整治工程10个工程。
(1)瞭望塔及附属工程
新建瞭望塔一座,七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200㎡;新建附属建筑一处,建筑面积3200㎡;新建生态停车场一处,硬化面积7000㎡;新建观景平台一处,占地面积350㎡。
(2)湿地恢复项目(金塔湖)
通过适度人工干预,建设恢复湿地景观水域面积23000㎡并进行防渗处理,维护湿地生态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防止湿地退化,岸带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护岸措施。
(3)白水泉沙系防沙治沙工程(金沙嘉年华建设工程)
新建生态停车场2000㎡配套管理房一座建筑面积1000㎡;新建180㎡A级公厕一座单层框架结构,配套100m3玻璃钢化粪池一座,配套垃圾处理设施;铺设6m宽林区环形消防通道2km,配套过水涵洞3道;架设10Kv输电线路12km,配套变压器;铺设DN200PE100供水管2km,配套机井一眼及一座蓄水池。
(4)梦幻胡杨工程
对入口综合服务区8万㎡、核心区230万㎡、胡杨村3.51万㎡建筑物进行整体亮化装饰。
(5)防火道路工程
林区消防管理房处至第二停车场铺筑防火通道道1.6km,进一步完善林区防火道路系统,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6)沙漠胡杨林文化建设项目
投放立体平面广告牌50组,报刊媒体划宣传报道,网络平台开展网络宣传。
(7)珍贵树木保护工程
对胡杨情侣树进行生态保护措施,修建生态护栏及蓄水池,占地面积6000㎡。
(8)防火步行道工程
从舞动花海至闻香亭,野生胡杨林至金塔湖修建防火步行道3km。
(9)绿化恢复工程
对景区500亩地进行场地平整,对场地1.5m深盐碱、砂石土进行更换(回填素土量为80000m3),对景区500亩地进行苗木绿化。
(10)讨赖河沙漠胡杨林段河道整治工程
对景区内268m泄水河道两岸做生态护坡及两岸绿化及防渗处理。
2、项目总投资:项目动态总投资14825.99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14250.51万元,建设期利息与融资费用575.48万元。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设置为20%,即2965.29万元,其中胡杨文旅出资296.53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2668.76万元。其他资金由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行筹集并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偿还。
3、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共2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0年)。
4、项目地点: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规划区域内。
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6、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7、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六、采购需求
1、工程设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工程建设预算,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对于设计方案和施工预算的评审。
2、资金筹措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预算及建设进度安排,完成各时间节点资金筹措工作,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自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合理规划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筹措资金成本。
3、工程建设
完成工程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包括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瞭望塔及附属工程、湿地恢复项目(金塔湖)、白水沙系防沙治沙工程(金沙嘉年华建设工程)、梦幻胡杨工程、防火道路工程、沙漠胡杨林文化建设项目、珍贵树木保护工程、防火步行道工程、绿化恢复工程、讨赖河沙漠胡杨林段河道整治工程等工程建设;组织竣工验收;采购调试相应设备。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4、运营养护
提供项目设施的日常运营养护、移交前的人员培训等服务。包括保证红线范围内的植被、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含路基、路面、边坡、人行道)、照明及附属设施的可用性,保持胡杨林景区生态及景观效果稳定。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具有经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合规要求
(1)社会资本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2)申请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是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公告当天)后出具的,对于未提供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无效。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以资格预审前5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与政府脱钩
如投标人为县本级国有企业,则需满足《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54号)文件规定,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高于3家。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请申请人于 2018年5月29日至 2018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记录,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携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带至报名现场。(具体报名事项请电话联系(黄韬泓151*****660)招标代理机构)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6月21日15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申请人资格证明原件递交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一、报名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金塔县鸳鸯街30号
联 系 人:余华
电 话:136*****860
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 系 人:黄韬泓
联系电话:151*****660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
十四、是否为PPP:是
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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