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九亩底-侨联片区)项目(设计)
福清市龙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九亩底-侨联片区)项目(设计)
致: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的招标编号为E********180*****06001的福清市龙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九亩底-侨联片区)项目(设计)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18]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清市龙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九亩底-侨联片区)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位于龙江旧城区段,江滨路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东至南门桥、西至玉融大桥、南至龙江路。项目建设地块面积约221249m2,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000万元以内,包含龙江两岸区域研究与规划方案、商业建筑及配套构筑物、九亩底片区等新建公园、江滨公园等景观提升。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区域研究与规划、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2.6.2. 内容:区域研究及竖向规划、总平规划、单体建筑设计、室外附属、绿化景观、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现场指导配合施工验收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为建筑类相关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
3.6.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建[2014]12号文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备案;
3.7.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29日至2018年 6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
6.4. 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30.478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邮编:350300;
电话:****-******** 联系人: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 ,邮编: 350003 ;
电话: ****-********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180*****06001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机构: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
监督电话:****-********
标签: 景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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