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机招标招标公告
收款机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80557
1.招标条件
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收款机采购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收款机采购招标
2.2项目内容: 收款机等相关设备采购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供 货 期:满足招标人对货物的供货要求
2.5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3.5信誉要求: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b.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14时0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 系 人:李博
联系方式:158*****066
标签: 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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