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热水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热水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询价通知书
编号:SZCH2009-L-X-055
采购类别:机电设备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空调、热水器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询价采购编号:SZCH2009-L-X-055
二、 采购货物内容清单:
标段号 采购内容 型号 数量 备注
1 空调 大1.5P挂机 50套 标配3米铜管
制冷量≥3500W
制热量≥4000W
2 热水器 60升 50套 卧式;出水温度65℃;保温材料为无氟聚胺脂;
注:
1、空调安装时铜管超过标配长度,按审计后的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超标配每米铜管价格按各询价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询价响应单位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对超标配每米铜管价格单独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2、安装要求:询价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予考虑。设备安装位置必须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3、成交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项目负责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同时询价单位所响应产品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并且必须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详见财库【2009】10号文件)中的品牌型号,否则询价响应无效,不予成交。(投标时必须标明所投品牌型号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第几页)。同时,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

三、其它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不得低于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标准。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质保期从项目竣工且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必须承诺在被确定成交后立即提供以上货物,安装验收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采购货物的安装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5、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2009年8月22日前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时间由采购单位安排。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和标明所投品牌型号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第几页。
6、产品生产厂商相关出产证明资料等。
7、报价表(格式):
编 号__ ____
标段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壹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以上报价文件组成均需加盖公章。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五、综合说明:
1、本次报价的所有子项单价为固定单价,成交后不作调整。报价中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设备及所有辅材、配件、运杂、外机托架、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检测、设计费、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响应时可以对全部标段报价(本次采购为二个标段),也可以对某一标段进行报价,但所响应标段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
3、货款结算: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款。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6、请贵单位于2009年8月12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二楼
电 话: (0512)********
传 真: (0512)********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沈鹰
9、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8*****615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11、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2、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网(www.szchzb.com)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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