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医疗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忻城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CZC2018-G3-379-HCLB2018-290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控制价:肆佰肆拾叁万捌仟叁佰元整(¥*******.00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88766 | 人 |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在广西区内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忻城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XCZC2018-G3-379-HCLB2018-29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时-10: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6月19日10: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占甲;联系电话:****-*******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009号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惠鑫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
采购单位: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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