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1、资格预审须知

2、资格审查申请书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8月10日

资格预审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09年根河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备采购。

2、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3、结算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结算

4、采购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5、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3日前

6、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14日17:30分

7、开标时间:2009年8月15日上午8:30分

8、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2009年8月14日前。

9、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向采购机关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3、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提供的资料见:资格审查申请书。

4、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单位做出正确的判断,如出具虚假资料,招标单位将随时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预审将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5、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数量不作限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预审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提报的文字资料应打印,其用纸与字号必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1)各类证书的复印件与本文件大小一致,按顺序装订在资料册中。

(2)各附表应装订在该项资料的后面。

7、资格预审文件由采购人和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进行审核,资格预审文件二份,须打印,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单位的资料由采购中心留存。

8、招标方对投标商所提供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对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我们将通知可参与投标活动。

资格审查申请书

投标商应在2009年8月13日之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

1、有关确定法律地位及资质等级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情况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企业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方以往是否有过本次招标中所需设备的中标经历,提供使用方的证明材料,主要说明该产品运行及售后服务情况(如果有,复印件)。

7、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如果有,复印件)

8、企业简历。

9、以上提供的打印资料和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根河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备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33万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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