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园区道路绿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开发区园区道路绿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09]07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投资总额4079万元。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 开发区园区道路绿化工程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⑶建设内容:园林绿化施工
⑷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一标段:四号路补缺、双塘路延伸段、中城花园、黎明木雕厂外等绿化工程;
二标段:五号路银茂厂边、中间隔离带、航空产业园景观大道绿化及附属工程
⑸工期要求: 60 天
⑹工程地点:溧水县开发区 ⑺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⑻工程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280万元,二标段:780万元
三、报名资格条件:
①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一标段: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每个标段须确定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外地企业报名前需到县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信用管理手册。
3.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原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 8 月 10 日至2009年 8 月14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30时;下午14时00分至17:30时。前4个工作日可去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溧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报名,最后1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阳镇后巷10号三楼)现场集中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①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主要条件;
③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必选条件的内容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④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内容:(无)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①所有满足1至9项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
七、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④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到达现场参加投标;
⑤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联系人:袁兴高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地址:溧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120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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