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区许营镇人民政府社会综合治理执法中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聊城高新区许营镇人民政府社会综合治理执法中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聊城高新区许营镇人民政府社会综合治理执法中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改善镇容镇貌,遏制违法违规现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项目说明
物理特性:无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链接说明
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及时提供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八、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18 年 05 月30日起,至 2018 年 06月01日止。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06月0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136*****20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剧院路口往东路南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楼507室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58*****798
邮箱:********45@qq.com">158*****798@163.com
附件:项目说明https://pan.baidu.com/s/1urQPadD6n7hyYA919ZiFJQ
发布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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