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郑港经发〔2018〕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航空港实验区新港联动大道与S102省道交叉口向南300米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任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2017年8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3.4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
3.5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 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一号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携带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胶装成册。本项目所有通知、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发布,请各投标人报名时务必准确书写联系邮箱。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0号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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