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采购计划编号LNFSZC********014、招标文件编号:LNZB02-2018-GZB204-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抽检服务,选取三家入围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441,84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6.2具备两年以上食品检验工作经验,具备国抽省抽品种及检验项目资质。
6.3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食品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500㎡,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具备抽样和运输能力。
6.4承担辽宁省国抽(含省匹配)检验量不低于700批次。
注:本项目需现场踏勘。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抚顺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抚顺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抚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要求: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4日(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9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9:00时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召开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或者向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咨询。
七、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人:詹明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9室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10005
邮箱:lnzb119@163.com
联系人:陈先生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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