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宁河区违法用地测量(项目编号:HLZC201802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宁河区违法用地测量(项目编号:HLZC201802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宁河区违法用地测量 (项目编号:HLZC*******)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违法用地测量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违法用地测量
2.项目编号:HLZC*******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对宁河区卫片违法建设进行现状测量,并提供测量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200200测绘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2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6.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7. 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5-30到 2018-06-0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外阜进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0 14:00
2.开标时间: 2018-06-20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殿龙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孔德贵:********84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量 用地 机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