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南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招标公告(二次)
彰武县南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8.FXJY.ZB.0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南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彰发改审批发【2018】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彰武县南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8705平方米,新建道路两条,道路面积31369平方米,道路总长1636米,铺设给水管线2088米,雨水管线2579.13米,污水管线1790.21米,统建管线1982.01米,路灯97基,行道树652棵。
2.3工程位置:彰武县南城区。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勘察周期:15日历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勘察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
2.7勘察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n/lnzbt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南环路1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邮 编:123000
联 系 人:海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haizhonghao@163.com
网 址:http://www.fuxinjiayin.com/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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