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天佑市民休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婺招字[2018]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源县天佑市民休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婺发改字[2017]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婺源县城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婺源县天佑市民休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地点:婺源县城区合福铁路婺源站片区内,南至永安路、北至山体(汤坞村)东至江湾大道、西至民俗风情街(清华园小区)。
2.3本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989.05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打造休闲娱乐、健康、养生相配套的市民休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一)
入口综合服务区
(四)
特色种植区
东边中间入口区域项目
1
种植面积
㎡
11000
1
生态停车场
㎡
650
2
山门
个
1
2
活动用房
㎡
82
3
节点广场
㎡
40
3
入口门禁系统
项
1
(五)
休闲慢步道区域
4
入口门卫房
㎡
3.5
1
慢步道
㎡
3182.22
5
山门
个
1
2
节点广场1
㎡
40
6
入口广场
㎡
2000
3
休憩亭
个
4
7
科技文化墙
项
1
4
江永广场
㎡
500
8
地雕
㎡
52
5
座凳
项
1
9
休息座椅
套
4
6
江永草堂
㎡
100
10
绿化景观树木
㎡
1000
7
江永牌
个
1
东南边入口区域项目
8
江永著作石刻
个
1
1
生态停车场
㎡
223
9
齐彦槐广场
㎡
100
2
活动用房
㎡
420
10
磊石墙
个
1
3
入口门禁系统
项
1
11
天球仪
个
1
4
老年活动中心
㎡
320
12
节点广场2
㎡
100
5
门楼
项
1
13
休憩广场
㎡
120
6
入口广场
㎡
1800
(六)
竞步道区域
7
地雕
㎡
180
1
计时步道
㎡
750
8
滑草场
㎡
350
2
健步道
㎡
3071.54
9
素质拓展基地
㎡
2100
3
天佑南路/天佑北路
㎡
7196
10
休闲连廊
㎡
90
4
悬空栈道
㎡
220
11
山门
个
2
5
观天仪
㎡
5000
东北边入口区域项目
6
好汉坡
㎡
225
1
生态停车场
㎡
650
7
好汉亭
个
1
2
活动用房
㎡
150
8
休憩亭
个
7
3
入口广场
㎡
600
(七)
其他设施
4
山门
个
1
1
亮化照明
项
1
5
浮雕墙
㎡
200
2
电力电讯设施
项
1
(二)
科普园区域
3
给排水设施
项
1
1
种植广玉兰等
㎡
45000
4
环卫设施
项
1
(三)
密林种植区
5
智能景区系统
项
1
1
密林种植
㎡
112000
6
消防设施
项
1
2
山门
个
2
7
标示系统
项
1
3
詹天佑广场(石板)
㎡
150
8
绿化景观
项
1
4
詹天佑贡献景墙
个
1
9
休憩小品
项
1
5
铁路地标
个
1
(八)
新建车行道
㎡
3309.85
6
詹公雕塑
个
1
7
天佑休息平台
㎡
50
8
婺源旅游高铁发展景墙
个
1
9
提升望江亭
座
1
10
提升紫阳阁
座
1
11
休憩亭
个
1
12
节点广场
㎡
300
13
休憩广场
㎡
40
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包含的建设内容。
注:观天仪位于天佑市民休闲中心最高处,整个基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共7层,为钢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①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为12个月;其他单项工程工期由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②工程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审并取得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并通过财政预算评审后方可施工。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设计与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注册建造师执业和承担业务限量等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具备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市政类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市政类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需具有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因地域因素不具备八大员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人应由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并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4.6业绩要求:⑴近60个月(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投标申请人施工过类似市政公园业绩且项目建安费不少于(6929.52万元业绩达到80%即为有效)业绩必须是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其他要求
4.1鉴于该项目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为了能按时、高效完成本项目建设,确保工期、质量能达到本项目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时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需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资格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婺源县城管局二楼会议室(地点:上饶市婺源县文公南路15号)签署承诺书。
4.2外省进赣投标单位应按赣建办【2017】14号<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该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注:已进入江西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本次投标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招标项目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的仍然有效)。
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4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参与本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及方案设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4.5必须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招[2017]1号)》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九条第七、第八项要求(1、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4.6婺源县外建筑企业投标工程中标后,必须在我县范围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开设银行基本结算账户。项目业主单位(甲方)与中标的外县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签订合同时,采取母、子公司共同作为乙方与业主单位(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方式,母公司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等市场行为责任,工程款支付到子公司基本结算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2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于到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srjsgc.cn/news/list.php?catid=4)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或澄清文件及其附属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婺源县城乡管理局
联 系 人:查先生电话:
134*****003地址:上饶市婺源县文公南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丰溪路丰溪小区23号
联 系 人:张女士电话:
181*****199招标人
(公章)
负责人:
2018年5月28日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负责人:
2018年5月28日
招投标监督机构
(公章)
负责人:
2018年5月28日
检察院
(公章)
经办人: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