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厦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民族大厦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局受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委托,对民族大厦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谈判概况
2.1 文件编号:YC********2C3;
2.2 采购内容:民族大厦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本采购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就全部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3 交货期:签合同后10天内。
2.4 本次谈判不接受进口产品。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其他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所投包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650032
开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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