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桥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龙江桥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福清海口龙江桥保护修缮工程(国内)
招标编号:KXZ09029号

开标时间:2009-8-2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KXZ0902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海口龙江桥保护修缮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市文化体育局建设海口龙江桥修复工程的批复》(融发改综合[2008]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清市海口镇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467米,宽4.6米,总投资约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海口龙江桥保护修缮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文物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清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院中心;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海口镇海口街新区8号;
电话:****-********
联系人: 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路239号双子星B栋16层B1单元(招标代理部);
电话: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 张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市海口镇财政办公室
开户名称:农行福清海口分理处
帐 号:152*****0000592
(注明:福清海口龙江桥保护修缮工程)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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