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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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张家口市桥东区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姚政字[2018]31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桥东区 | ||||||||||||||||||||||||||||||||||||||||
招标内容: | |||||||||||||||||||||||||||||||||||||||||
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物拆除工程已由张家口市桥东区发展改革局以 姚政字[2018]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参与的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单位需具有合法的开户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质, 无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29至2018-06-04,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张家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29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http://www.hebpr.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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