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防渗漏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教学楼防渗漏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防渗漏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防渗漏改造工程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实验小学,招标人为海安县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高新区旺池西路9号海安县实验小学; |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海安县实验小学厕所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00m2,现厕所进行改造装修,主要包括室内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工期要求: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不得影响学生开学。总工期:60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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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
3.4 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对本工程现场踏勘。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5月29日到2018年6月6日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6日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3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 CA 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 U 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
6. | |||||||||||
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万元整;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CA证书(所携带的CA证书必须和上传标书时所用CA证书一致,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则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以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复印件一份至开标现场。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实验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县高新区旺池西路9号海安县实验小学 |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
联 系 人:王主任 | 联 系 人:陈莉 | ||||||||||
电话:13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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